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39 麗彤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5/23 發言時間 16:59:23
發言人 何明峰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7911826#11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訂定減資換股作業計畫及減資換發股票 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5/2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3/04/01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112年11月23日業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醫美服務平台業務
分割案」,將本公司醫材供應、醫療相關之房屋/機器租賃、美容護膚服務及其他
醫療相關之管理服務業務之相關營業分割讓與「騰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騰飛生技公司)承受,並由騰飛生技公司發行新股予本公司全體股東作為對價。
依此決議辦理減資,計減少資本新台幣395,854,000元,銷除股份39,585,400股一
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2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64646號函申報生
效。擬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
準則」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壹、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總額: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60,446,548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4,465,480元。
(2)本次減資新台幣395,854,0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39,585,400股用以分割
讓與騰飛生技公司,並由騰飛生技公司發行新股39,585,400股,每股面額為
新台幣10元,予本公司全體股東作為對價;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
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約為65.49%。
(3)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20,861,148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新台幣208,611,480元。
(4)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
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除約654.882723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
面額折算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貳、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參、本次分割減資暨換發股票日程:
(1)分割減資基準日:113年04月01日。
(2)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113年06月26日。
(3)舊股票停止買賣期間:113年06月27日至113年07月04日。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113年06月29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06月30日至113年07月04日。
(6)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3年07月04日。
(7)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與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113年07月05日。
肆、本次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2)原已存放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逕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3)因最後過戶日113年6月29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3年6月28日
(星期五)下午4點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4)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
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若採郵寄申請者,請用掛號郵
寄以免遺失。
伍、前述日程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訂、或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
迭及其他等因素須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3/07/04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6/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7/04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8.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113/07/05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2/12/18
二、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3/05/20
三、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分割減資前: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04,465,480元,流通在外股數59,791,548股,
每股淨值新台幣16.75元。
(2)分割減資後:
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08,611,480元,流通在外股數20,206,148股,
每股淨值新台幣22.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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