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86 和迅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6/12 發言時間 17:09:42
發言人 廖玉蓓 發言人職稱 行政管理處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31750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 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6/12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溫政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正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
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