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24 三顧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10/08 發言時間 16:50:28
發言人 唐洪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83466#5002
主旨 公告本公司細胞製備中心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 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與長庚診所合作申請細胞製 備場所認可案(自體纖維母細胞),獲衛福部函復認可。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10/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10/08
2.公司名稱:三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細胞製備中心係為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長庚診所(下稱長
庚診所)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規
定,向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申請自體纖維母細胞移植治療「皮膚缺
陷:皺紋、凹洞及疤痕之填補及修復」之細胞治療技術施行計畫之細胞
製備場所,已於113年10月7日獲衛福部函復認可三顧股份有限公司-細胞
製備中心之約定場所,符合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GTP)。
6.因應措施:依衛福部認可函發布重大訊息,本案後續若有相關應發布重大
訊息之事項,將依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長庚診所申請之前開計畫經許可事項如下:
(1) 細胞治療技術項目:自體纖維母細胞治療。
(2) 適應症: 皮膚缺陷:皺紋、凹洞及疤痕之填補及修復。
(3) 細胞製備場所:三顧股份有限公司-細胞製備中心。
(4) 核定效期:自113年10月7日至114年12月17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