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725 列特博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11/27 發言時間 16:51:02
發言人 戴極昇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889-1136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一年內累積處分同一有價證券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符合條款 第 17款 事實發生日 113/11/27
說明
1.證券名稱:
(2317)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交易日期:113/3/18~113/11/2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703仟股;每股平均價格:新台幣151.11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06,234仟元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處分利益新台幣4,237仟元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無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240仟股
累積持有金額:新台幣48,825仟元
累積持股比例:0.002%
權利受限情形:無
7.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
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比例:37.84%
占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39.87%
最近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新台幣930,770仟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財務投資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
否
11.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2.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4.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