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安(6657)現增案股款催繳期間為114/1/2~2/3

日期2024-12-31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657 華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12/31    發言時間    16:18:38
發言人    江銘燦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27-0835
主旨    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12/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12/31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於113年12月31日截止,
惟有部分股東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依本公司章程規定,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原股東催告繳款期限:114年01月02日至114年02月03日下午3時30分止
(2)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請於前述期限內,持原繳款書至上海銀行龍山分行及
全國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亦得採金融機構匯款或ATM繳款(跨行轉帳及匯款股東須
自行負擔手續費),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待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
撥入股東登記之集保帳戶。
(4)若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1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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