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69 大樹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6/11 發言時間 15:18:58
發言人 盧山峰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333123
主旨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收價款專戶及存 儲專戶行庫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6/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6/11
2.公司名稱:大樹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
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民國114年06月11日。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敦化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路特區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