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生農經(1240):茂生食品董事會通過減資57.8%案,債權人有異議者31日內以書面提出

日期2025-06-20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240 茂生農經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4/06/20    發言時間    18:01:24
發言人    林信鴻    發言人職稱    公司治理主管    發言人電話    02-23671162#106
主旨    代本公司重要子公司茂生食品(股)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辦理 減資彌補累積虧損致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6/2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6/20
2.公司名稱:茂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司經民國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辦理減資彌補累積虧損案 。
6.因應措施:
(1)為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新台幣156,060,000元整,銷除普通股已發行 
   股份15,606,000股,依目前實收資本額270,000,000元已發行股份27,000,000股
   計算,減資比例為57.8%。嗣後如因其他原因影響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造成減資比例發生變動,則實際減資比例以變動後之比率為準。
(2)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率計算,
   每仟股減少578.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13,940,000元整,分為
   11,394,000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資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或收到本
   通知起31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
   第74條之規定辦理,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