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世達(2352)因應子公司明基醫院擬議香港上市規劃,對其持股將降低約為20.40%(補充)

日期2025-12-12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52 佳世達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4/12/12    發言時間    07:13:03
發言人    洪秋金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3598800#3202
主旨    補充公告本公司擬降低對子公司明基醫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BenQ BM Holding Cayman Corp.)直接及間接持股比例 達百分之十以上及BBHC申請於港交所掛牌上市事宜
符合條款    第    49    款    事實發生日    114/12/12
說明    
1.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
公司名稱:BenQ BM Holding Cayman Corp.
(明基醫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BHC」)
2.發生緣由(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或喪失控制力):
 BBHC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Main Board of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簡稱「港交所」)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及掛牌上市。
3.降低持股(或出資額)比例之方式(請分別列示各次發生日期、發生原因、方式、降低持
股比例、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發生日期:114年12月0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發生原因:BBHC於港交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及掛牌上市。
 發生方式:BBHC將以發行新股之方式為首次公開發行。
 降低持股比例:於BBHC發行之新股股數為67,000,000股之情形下,
 本公司對BBHC之直接及間接持股將降低約為20.40%。
 交易數量:67,000,000股普通股。
 每單位價格:不低於每股普通股9.34港元,惟實際發行價格將在充分考慮
 現有股東利益、投資者接受能力以及發行風險等情況下,按照國際慣例,
 結合發行時國內外資本市場情況、公司所處行業的一般估值水準以及
 市場認購情況,並根據路演和簿記的結果,授權BBHC董事會或其授權之
 董事和主辦承銷商依據香港上市法規中之靈活定價機制,
 於不低於前述發行價格範圍下限下調10%的價格範圍內,共同協商確定。
 交易總金額:不低於625,780,000港元。
4.喪失控制力之方式(請列示發生日期、發生原因及方式):不適用
5.股權(或出資額)受讓對象或所洽特定對象(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
 根據香港上市相關法規,本次發行上市之新股發行對象為符合相關
 香港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規定的詢價對象和符合資格之香港境內
 自然人、法人,以及符合港交所、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6.與交易對象之關係(請分別列示各次交易對象與公司之關係):無
7.處分利益(或損失)(請分別列示各次處分損益)(若無處分損益請填寫不適用):不適用
8.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累積降低持股比例:約20.40%
9.迄目前為止(含本次交易),對重要子公司、第七條第三項視同上市公司之子公司或擬
於海外證券市場申請掛牌之子公司持股比例:約74.61%
10.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歷次價格合理性之意見:
 根據獨立專家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賴明陽出具之意見書評估BBHC之每股股權
 合理之理論價格區間應介於3.82港元至14.11港元之間,認為本次BBHC發行新股之發行
 價格訂於每股普通股不低於每股普通股9港元,應尚屬合理。
11.獨立專家姓名及其就降低持股或喪失控制力對上市公司股東權益影響之意見:
 根據獨立專家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賴明陽出具之意見書認為於BBHC發行之
 新股股數不低於67,000,000股下,並不影響本公司對BBHC之控制力,且對於本公司
 採權益評價之帳面金額及資本公積均將有所增加,惟所增加之金額相較於本公司
 歸屬於母公司之業主權益,並非重大且並無不利之影響,故對本公司之股東權益
 並無重大影響。
12.是否影響母公司繼續上市:不影響本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所繼續上市。
13.審計委員會決議日期:114/12/3
14.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同意通過
15.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3
16.董事會決議內容:同意通過
1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告為配合招股書公開範圍內對12/3重訊進行補充公告,
 並補充招股書所載之最低價格及交易總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