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70 鑫品生醫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5/02/12 發言時間 17:24:51
發言人 歐明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1100
主旨 衛福部核准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與 本公司合作之「自體免疫細胞(DC)治療第一期至第三期實體 癌,經標準療無效」之細胞治療技術施行計畫 。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2/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2/12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衛福部函文通知(發文日期:民國115年02月12日),符合「特定醫療技術檢查
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為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
「自體免疫細胞(DC)治療第一期至第三期實體癌,經標準治療無效」之細胞治療技術施
行計畫之細胞製備場所。
6.因應措施:發佈本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申請之前開計畫經許可事項如下:
(1)細胞治療技術項目:自體免疫細胞治療(DC)
(2)適應症:第一期至第三期實體癌,經標準治療無效 ;癌症別:非小細胞肺癌、
頭頸癌、食道癌、胰腺癌、乳癌。
(3)細胞製備場所:鑫品亞太細胞儲存與應用研發中心。
(4)細胞製備場所所屬機構: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計畫效期:自115年02月12日至118年02月1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