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657 華安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5/02/13 發言時間 17:24:19
發言人 江銘燦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27-0835
主旨 本公司申請之治療糖尿病足潰瘍方法「METHODS FOR TREATING DIABETIC ULCER」通過加拿大國家階段發明專利核准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2/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2/13
2.公司名稱:華安醫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向加拿大專利局提出申請之治療糖尿病足潰瘍方法「METHODS
FOR TREATING DIABETIC ULCER」,申請案號:3212620 業經審查獲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取得上述專利後,將有助於國際授權業務。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