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31 浩泰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3/16 發言時間 14:27:22
發言人 紀文勝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5585#10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依董事會授權訂定113年第一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3/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3/16
2.公司名稱:浩泰精準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3年6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650,00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6,5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
10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0090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董事會於114年12月17日決議通過第一次發行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220,000股,並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與後續相關時程;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本
次發行之增資基準日為115年3月16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