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38 台新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5/31 發言時間 15:24:52
發言人 朱宇琴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7557659
主旨 本公司申報本次現金增資展延原股東、員工與特定人 繳款期限並調整發行股數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5/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5/31
2.公司名稱: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1年3月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8,500,000股於111年4月25日
金管證發字第1110340125號函核准生效。
(2)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考量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
故擬展延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為111年6月2日至111
年7月14日、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11年7月15日至111年7月28日,並調整發行股數,
由18,500,000股調整為14,810,000股(募集總金額為503,540,000元)。
(3)111年5月31日向主管機關申請。
6.因應措施:
一、向主管機關申請調整繳款期限及發行股數。
二、承諾書
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於111年3月9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1年4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40125號函核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8,500,000
股申報生效在案。
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考量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有資金需求之必要性,為
使本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故調整原股東、員工繳款期間為111年6月2日至111年7月
14日、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11年7月15日至111年7月28日,調整發行股數為14,810,000
股,募集總金額由新台幣629,000,00調整為503,540,000元。
上述申報本次現金增資案調整繳款期間及股數之相關作業,預期對原股東、員工及
認購人等權益應尚無實質影響,然若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等依法提出合理及具體
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立承諾書人承諾將依法對因此而致權利受損之原股東、
員工及認購人等負賠償責任。
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程正禹
中華民國111年5月31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未對外公開承銷,待取得主管機關調整繳款期限及發行股數
核准函後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