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38 台新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7/05 發言時間 11:48:01
發言人 潘麗芳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755765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股款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7/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7/05
2.公司名稱:台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訂約日期:113/07/05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南崁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凱基商業銀行民生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王道商業銀行營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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