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4 浩鼎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08/08 發言時間 15:36:06
發言人 張念慈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799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放棄對重要子公司「圓祥生技股份有限 公司」現金增資之新股認購權利,並將此權利轉予本公司全體 股東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8/0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8/08
2.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配合重要子公司「圓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圓祥公司)未來股票進入
資本市場之股權分散規劃以符合證管法令,並在不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的前提下,讓
全體股東也能享受圓祥公司的經營成果,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全數放棄對圓祥
公司111年現金增資案之新股優先認購權,並將放棄之新股認購權利轉予本公司全體
股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圓祥公司於111年6月22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新股
1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50元,預計募集資金
總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圓祥公司依公司法第267 條規定,除保留10%計
1,600,000股由符合資格之圓祥公司員工及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
14,400,000股由圓祥公司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
(2)為配合圓祥公司未來股票進入資本市場之股權分散規劃以符合證管法令,並在不損
及本公司股東權益的前提下,讓全體股東也能享受圓祥公司的經營成果,本公司
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全數放棄對圓祥公司111年現金增資案之新股優先認購權,並將
此權利轉予本公司全體股東;由得認購時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之股東名簿
依持股比例計算可認股數優先認購。換算之後,本公司全體股東每仟股可認購圓祥
公司之新股為34.3016股,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之股份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統由圓祥公司董事會授權其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
(3)本公司本次擬放棄對圓祥公司之現金增資新股認購案,將使本公司對圓祥公司之
持股比例由54.62%降為41.12%。
(4)本次放棄對圓祥公司111年現金增資案之優先認購權,並將此權利轉予本公司全體
股東一案相關未盡事宜,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擬提報
112年股東常會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