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17 普生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7/13 發言時間 18:03:26
發言人 林孟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92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GB COVID-19 Ag POCT普生新型冠狀病毒 抗原快速檢測試劑(4LCO009E)自我宣告符合歐盟法規要求, 獲得歐盟體外診斷(CE-IVD)醫療器材標誌並完成註冊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7/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7/13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所研發生產之GB COVID-19 Ag POCT
普生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測試劑(4LCO009E),符合歐盟法規要求,
自我宣告獲得歐盟體外診斷(CE-IVD)醫療器材標誌並完成註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係屬生技產業具投資風險,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
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