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05 東洋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10/15 發言時間 15:53:58
發言人 張國江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6525999-2339
主旨 說明本公司配合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暨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10/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0/15
2.發生緣由:
為釐清本公司109年洽談代理新冠肺炎疫苗衍生部分員工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嫌疑,
本公司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
3.因應措施:
(1)本公司基於誠信及資訊公開原則,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2)本公司於調查過程中完全依法配合檢調單位並提供一切必要資料。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