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洋(4105)自結前三季合併獲利12.56億元,每股稅後5.05元(更正)

日期2025-10-16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05 東洋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10/16    發言時間    17:16:09
發言人    張國江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6525999-2339
主旨    更正公告本公司114年9月份自結合併損益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4/10/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10/16
2.公司名稱: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本公司於114年1月21日發布之重大訊息內容,本公司收到之和解金中將有
過半保留作為訴訟費用及其他等之預計支出,其它始認列為營業外收入,依
前述說明認列比例有誤,故予以更正本公司114年10月14日公告之114年9月份
自結合併損益如下:
(1)114年9月份之合併稅前淨利更正前為新台幣(以下同) 593,809仟元,更正
後為482,551仟元;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稅後淨利更正前為457,218仟元,更正
後為368,212仟元;每股盈餘更正前為1.84元,更正後為1.48元;
(2)114年累計至9月份之合併稅前淨利更正前為1,790,114仟元,更正後為
1,678,857仟元;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稅後淨利更正前為1,344,915仟元,
更正後為1,255,910仟元;每股盈餘更正前為5.41元,更正後為5.05元。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更正後金額。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1)上述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 
,實際營收及獲利數字依本公司公告之每季經會計師簽證(核閱)之財務報告為準。
(2)本公司與瑞士Inopha AG公司及其實質受益人Denis Opitz先生庭外和解之相關
收入至本月已全數認列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