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藥華藥 公司提供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9/02/19 | 發言時間 | 21:5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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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林國鐘 | 發言人職稱 | 執行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6557688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
符合條款 | 第 11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2/19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2/1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2,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2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91.5元。實際發行價格俟本案向
金管會申報生效完成後,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及
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於上開每股價格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提撥增資發行股數總額中不超過10%即2,20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即2,2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增資發行
股數之80%即17,6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持股比例承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
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
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新藥開發及轉投資。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於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內容,包括發行時程、發行額度、發行價格、
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來源、預計資金運用進度
及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
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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