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1 美吾華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11/08 發言時間 15:08:19
發言人 呂淑珺 發言人職稱 會計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3-6621-2163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楊梅區自地委建GMP工廠預算追加案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2/11/08
說明
1. 原公告日期:
111/02/10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契約總金額新臺幣陸億玖仟玖佰參拾萬元整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經考量工程成本變動等因素,擬追加興建廠房預算新台幣6仟萬元。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