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19 旭富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3/14 發言時間 12:23:15
發言人 楊文禎 發言人職稱 財務行政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543133
主旨 澄清工商時報A13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3/14
2.公司名稱:旭富製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13報導
6.報導內容:ADC藥物夯 旭富砸6.9億搶授權
7.發生緣由:
本公司100%子公司新高製藥持股嘉正生物科技公司6.09%股權, 投資金額計1,500萬元,
並取得嘉正公司一席董事。
嘉正公司與生技中心簽訂技術移轉授權合約, 與旭富及新高公司無直接關係。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