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26 永昕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7/25 發言時間 11:01:03
發言人 陳佩君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6670880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7/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7/25
2.公司名稱:永昕生物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
「...永昕去年底攜手晟德取得建誼生技四成股權,現在正透過永昕
在生物藥的實力,結合建誼小分子藥的實力,共同打造ADC生產線,
目前雙方已合作拿下日本1億元的藥物開發案,此藥物開發時程為18個月,
預計下半年到明年會有營收貢獻,永昕約可認列八成、建誼二成。...」
7.發生緣由:本公司依據合約完成度認列營收,相關報導係屬媒體自行推論,
本公司實際營運情形請參閱公開資訊站。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