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宏(7421) 公告自107年2月9日起停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日期2018-02-02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易宏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7/02/02 發言時間 15:49:24
發言人 翁柏鴻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0-6016
主旨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8條 第1項第2款之情事,自107年2月9日起停止股票在 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符合條款 28 事實發生日 107/02/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2/02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
因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綜合證券申請辭任,櫃檯買賣中心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
第2款規定公告,本公司股票自107年2月9日起停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7/02/09
4.其它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若停止股票買賣逾三個月,未依興櫃審查準則之規定消滅上述停止交易原因者,
櫃檯買賣中心得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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