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時製藥(1795)公告智慧財產法院駁回德國拜耳製藥對口服避孕藥愛己提出之侵權案,其可繼續在臺銷售

日期2018-02-23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美時製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2/23 發言時間 10:34:21
發言人 沈燁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05908
主旨 公告智慧財產法院裁定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02/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2/23
2.公司名稱: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7年2月22日收到智慧財產法院裁定駁回德國拜耳製藥針對本公司
 口服避孕藥愛己所提出「排除侵害請求權」與「防止侵害請求權」暫時狀態處分。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可繼續在台銷售上述產品。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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