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康生技(6589)董事會決議擇一或並行辦理公開募集及私募有價證券3000萬股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7/04/17 |
發言時間 |
18:36:24 |
發言人 |
劉理成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7708-0123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擇一或並行辦理 公開募集及私募有價證券 |
符合條款 |
第 |
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4/17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1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授權董事會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
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
規定擇定對公司長遠發展有所助益者。
4.私募股數或張數:
將擇一或並行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私募普通股,
總發行股數不逾30,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
將擇一或並行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私募普通股,
總發行股數不逾30,0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參考價格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
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二項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之。
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
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以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
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可強化公司財務結構並促使公司營運穩定成長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經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及資本市場之不確定因素,
且因私募普通股具有限制轉讓之規定,對公司長遠營運發展具有一定之助益,
故擬以私募方式進行籌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訂定(俟股東會通過並於決議成數之範圍內,
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11.參考價格:尚未訂定(俟股東會通過並於決議成數之範圍內,
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
尚未訂定(俟股東會通過並於決議成數之範圍內,
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及市場狀況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
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及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
應自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
依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
先取具櫃買中心核發符合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
始得向金管會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再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提報股東常會決議,並自股東常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惟實際每次發行額度將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與投資人洽談結果訂定之。
(2)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定價日、
增資基準日、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
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
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
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
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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