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斯科(6662)公告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7/04/17 |
發言時間 |
18:35:16 |
發言人 |
張鐳耀 |
發言人職稱 |
專案研究員 |
發言人電話 |
02-26518669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符合條款 |
第 |
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4/17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17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214,4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2,144,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5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由股東自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由董事會另定增資配股基準日。如經主管機關修改,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改時,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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