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樂斯科 公司提供 |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7/04/17 | 發言時間 | 18:3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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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人 | 張鐳耀 | 發言人職稱 | 專案研究員 | 發言人電話 | 02-26518669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
| 符合條款 | 第 | 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4/17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4/17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214,4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2,144,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5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由股東自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增資發行新股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由董事會另定增資配股基準日。如經主管機關修改,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改時,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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