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逸達 公司提供 |
序號 | 4 | 發言日期 | 107/05/07 | 發言時間 | 19:2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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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周珮芬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655-265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6年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案 不再繼續辦理 | ||||
符合條款 | 第 14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5/07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7/05/0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6/06/27
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106年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8,000,000股額
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並視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因辦理期限將屆,於剩餘期限內無繼續辦理私募之計畫。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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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