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醫藥(6469)107年度現金增資300萬股,認股基準日107年7月7日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7/05/25 |
發言時間 |
17:23:12 |
發言人 |
鄭明龍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4556469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07年度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
符合條款 |
第 |
1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5/25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7/05/25
2.發行股數:3,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30,000,000元
5.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授權董事長決議後另行公告。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450,000股由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增資發
行新股之75%,計2,250,000股,由本公司原有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
股比例認購,暫定每仟股認購73.76698484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
計3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
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構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
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由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7年7月7日
13.最後過戶日:107年7月2日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年7月3日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年7月7日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07年7月10日起至107年7月16日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07年7月17日起至107年7月18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待與銀行簽訂合約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4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
09543號函核准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暨其他
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
,前於107年3月9日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7年7月2日16時30分前親
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
96號B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7年7月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
為憑。
(4)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
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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