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基米 公司提供 |
序號 | 6 | 發言日期 | 107/06/29 | 發言時間 | 15:4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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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徐玉君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2696-1658 |
主旨 | 本公司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 ||||
符合條款 | 第 | 22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6/29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游卓遠 董事 (2)周孟賢 董事 (3)江俊奇 董事 (4)李清德 董事 (5)趙盈婷 董事 (6)曾義雄 獨立董事 (7)湯鵬縉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一致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