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華(4172)更正董事會決議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之事實發生日應為107/06/29

日期2018-07-03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因華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7/03 發言時間 10:48:11
發言人 郝為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7607
主旨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 之事實發生日應為107/06/29誤植為106/06/29
符合條款 43 事實發生日 107/07/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7/03
2.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06年6月19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2,2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6年8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 
   10600339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於107年6月2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一○六年度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100,000股,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增資基準日為107年7月19日,並授權
   董事長若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主客觀環境需要修正或調整時,依法令全權處
   理之。
(3)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
   法令及本公司「一○六年度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將以股票信託保管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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