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鎂醫(6633)經主管機關核准107年現金增資調整發行價格,由每股30元調整為25元

日期2018-08-03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萊鎂醫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7/08/03 發言時間 22:14:47
發言人 陳仲竹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905951263
主旨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107年現金增資調整發行價格
符合條款 43 事實發生日 107/08/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03
2.公司名稱: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7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管會107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 
1070310296號函及107年7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24269號函申報生效。後於107年7月23
日經董事長決議調整發行價格,業經金管會107年8月2日金管會證發字第1070327913號函
核備在案。
(2)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30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25元,其增資計畫資金用途及發行股數
皆維持不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承諾書
   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於107年4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10296號函申報生效,並於107年7月3日金管
      證發字第1070324269號函申請現金募集期間展延三個月核准在案。
      本公司業於107年3月7日及107年6月20日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價格,
      原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0元。鑑於近日興櫃市場股價之變動,董事長決議
      向主管機關申請調降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5元,其增資計畫資金用途及發行股數皆
      維持不變,且尚未開始進行原股東及員工繳款。
      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不影響原股東或員工權益。若原股東及員工因
      本次募資調整價格而遭受損害,經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本
      人同意依法負擔賠償責任。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萊鎂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仲竹
   中華民國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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