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麗芬-KY(6666)申請股票第一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日期2020-10-07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666 羅麗芬-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0/07 發言時間 12:05:52
發言人 林怡君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8773-9269
主旨 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第一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 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0/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0/07
2.公司名稱:羅麗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證交所」)107年9月5日臺證上二字
第1071703006 號函,本公司申請上市時,經證交所決議事項及本公司所出具
之承諾事項之後續執行情形說明。
6.因應措施:
其一,依「初次申請有價證券上市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之規定,以
及證交所董事會暨上市審議委員會要求之補充揭露事項,均已於公開說明書特
別記載事項乙節中揭露完成。
其二,本公司董事及股東Leadsun New Star Corp.業已依據該承諾事項將其持
有本公司之股票,完成辦理提交集中保管,並延長集保期間,自上市買賣開始
日起屆滿二年後始得領回。且本公司上市後應申報之會計師內部控制制度專案
審查報告將依該承諾事項於法定期限內配合辦理。
其三,為強化公司治理,依證交所建議增設一席獨立董事席次,增設後共計四
席獨立董事已於109年6月3日股東常會完成選任。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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