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精華 公司提供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9/02/25 | 發言時間 | 18:4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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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周華玲 | 發言人職稱 | 稽核室副理 | 發言人電話 | 2647-1578 |
主旨 | 勞動主管機關以本公司因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計裁罰 新台幣100萬元 | ||||
符合條款 | 第 | 26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2/25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9/02/25 2.發生緣由:新北市政府至本公司實施勞動檢查,以本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 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規定,裁罰新台幣100萬元。(今日收到來函) 3.處理過程:本公司派員配合勞動檢查事項提供資料並詳細說明。 4.預計可能損失:不適用。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持續透過提高自動化程度提高生產效率,惟因客戶規模下降產品複雜度增加,致 使超時工作情形不時發生,為逐步解決此問題,本公司擬進一步分析超時工作之效率及 合理性,以期改善超時工作之情形。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