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瑞醫(4198)109年第1次私募2300萬股,每股3.79元,增資基準日3/5

日期2020-03-02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環瑞醫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9/03/01 發言時間  16:36:22
發言人  韋志聖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8792-267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9年第1次私募普通股訂價 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1款 事實發生日  109/02/2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2/2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條件之特定人。
(2)應募人與公司關係
李典穎 / 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暨本公司董事。
4.私募股數或張數:23,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30,0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a.依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
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私募價格訂定之合理性:
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其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
未來展望及最近期市場股價,實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及其他因應公司未來長
期發展所需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資所需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及可行性,擬依據證
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私募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9年02月27日
11.參考價格:4.73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3.79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案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據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將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證
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上櫃申請。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股款繳納期間:109年03月03日至109年03月05日。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109年03月05日。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客觀
環境而修正時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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