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光晟生物科技 公司提供 |
序號 | 5 | 發言日期 | 109/03/05 | 發言時間 | 10: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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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 呂春美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8-7626868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09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選任董事 競業之限制案 | ||||
符合條款 | 第 | 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3/04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9/03/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 李富祥 獨立董事 黃博聞 獨立董事 顏敏守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9/03/04~112/03/03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