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登(4177)109年私募現增187.5萬股,每股2元,己達決議募集金額375萬元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9/03/09 |
發言時間 |
16:54:44 |
| 發言人 |
賴弘基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兼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886226597698 |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09年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
| 符合條款 |
第 9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3/09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9/03/09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9年3月5日召開109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於20,000,000股
額度內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該股東臨時會
決議通過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
值為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100%為訂定私募現金增資發
行普通股價格之依據,其餘重要內容包含但不限於定價日、發行價格、發行
股數、募集金額、計劃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
相關事宜,及嗣後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
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全權處理之。
(2)本公司109年3月6日董事會依上述股東會之授權決議通過私募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1,87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以109年3月6日為定價日,發
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元折價發行,募集金額為新台幣3,750,000元。並授權
董事長於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完成後訂定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3)截至本公司109年3月6日董事會決議繳款截止日109年3月9日止,本次私募
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已募集金額己達決議募集金額3,750,000元,募集資金達
成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充實營運資金之目的。
3.因應措施:
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除發布重大訊息外,亦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私募專區更新相關說明。
(2)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完成後,依109年3月5日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
本公司尚得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額度為18,125,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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