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旺(4167)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7億元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9/03/10 |
發言時間 |
17:59:58 |
發言人 |
汪乃儀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37-580100#1850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
符合條款 |
第 |
1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3/10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展旺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柒億元整為上限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5.發行價格:依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三年
7.發行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擔保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償還106年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到期之本金與利息及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0.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3.發行保證人: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
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
法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
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變更,或因應客觀環境
需修訂或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募集與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保證機構、擔保條件及相關發行事
宜,擬授權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本次發行國內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相關契
約及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