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得(6461)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0.2488%,基準日3/31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9/03/26 |
發言時間 |
19:36:32 |
| 發言人 |
洪堯國 |
發言人職稱 |
發言人 |
發言人電話 |
02-77218877 |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 |
| 符合條款 |
第 11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3/26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6
2.減資緣由:係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依發行辦法
規定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2,500,000元
4.消除股份:250,000股
5.減資比率:0.2488%
6.減資後股本:1,002,44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9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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