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品(4170)董事會決議現增1500萬股、每股8元,認股基準日12/19

日期2020-12-02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4170 鑫品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9/12/02    發言時間    15:05:38
發言人    歐明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11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訂定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2/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2/02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0/1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1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以新台幣8元折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15%計2,250,00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總額85%,由本公司原有股東按照認股基
   準日之股東名簿所持股份比例認購,共計12,750,000股,即每仟股認購223.134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
   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逾期未
   辦理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新建擴增廠房設備。
(13)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9/12/19
(14)最後過戶日:109/12/14
(1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12/15
(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12/19
(17)股款繳納期間:109/12/24~110/1/25
(18)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11月23日金管證發
    字第1090374620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條件及其相關事宜如須修正或補充時,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3)本次以低於票面金額折價發行新股,考量民國109年度第二季財務報告之
    每股淨值為5.99元,已因連年呈虧損狀態所以低於面額10元,致本次現金
    增資行價格採折價發行,應屬合理。
    預計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金額約30,000仟元,此一累積虧損數將視未
    來公司營運狀況以盈餘、資本公積消除之。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方式雖使股
    但可免除利息費用之增加,降低資金成本、降低負債比例與降低經營風險,
    有助於業務競爭力之提昇,以因應日趨激烈之經營環境,保障股東權益。

投資雷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