聿新科(4161)撤回國內第2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申請案獲准

日期2020-12-31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61 聿新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2/31    發言時間      15:50:32
發言人      涂耀仁    發言人職稱      竹科分公司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3-578299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自行撤回109年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申報案件
符合條款     第  11款     事實發生日      109/12/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2/3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9/12/02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109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綜合考量整體營運資金規劃及未來發展,擬自行撤回109年12月18日申報之
 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申報案件,擇期再另行申報及發行。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尚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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