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醫工(6543)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110/04/15)

日期2021-01-15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43 普惠醫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1/15     發言時間     15:14:17
發言人     葉雅彤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     04-888799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1/1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1/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4/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北斗鎮新工三路60號【北斗工業區管理中心二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一○九年度營運狀況報告。
    (二)一○九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三)一○九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三)修訂「董事選任程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2/1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4/15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東最後過戶日為110年2月14日適逢星期例假日,
    故現場過戶者,請提前至110年2月5日(星期五)下午4點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10年2月
    1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股東以一項議案為限,提案內容以
    300字為限(含文字及標點符號)否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
    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3)受理期間: 110 年 2 月 5 日至 110 年 2 月 17 日止。
 (4)受理處所:普惠醫工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單位(彰化縣北斗鎮新工一路100號)
 (5)受理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親自辦理者,請務必於110年2月
    17日下午四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姓名、身份證字號及聯絡方式,以供董事會
    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則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6)本公司聯絡電話: (04)888-7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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