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洋(4105)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110/06/09)

日期2021-02-05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05 東洋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2/05     發言時間     17:22:58
發言人     張國江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6525999-2339
主旨     公告召開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2/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2/0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2樓(南港軟體工業園區A棟2樓國際會議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九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民國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一○九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09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待下次董事會通過。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訂於110年2月8日起至110年2月18日止,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之股東,以書面方式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凡有
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10年2月18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
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或『股東會提名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
3-1號3樓G棟本公司財務部,電話:(02)2652-5999。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
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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