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6713 博謙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0/02/05 發言時間 17:34:19
發言人 高省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505-718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2/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0/02/0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曾偉宏,董事長;高省,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擔任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次董事會過半數董事出席,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高省,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煜嘉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正大博愛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3)北京太平洋博愛醫療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
(4)國藥物流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煜嘉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康寧路1089號1幢301-2室。
(2)正大博愛投資有限公司:北京市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景園北街2號BDA國際企業大道
40-1棟。
(3)北京太平洋博愛醫療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外大街14號復興醫院
急診樓二層。
(4)國藥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康定街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煜嘉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投資、醫療器材銷售、租賃及醫療管理顧問
業務。
(2)正大博愛投資有限公司:醫療投資及管理。
(3)北京太平洋博愛醫療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投資及醫療管理顧問業務。
(4)國藥物流有限公司:醫藥物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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