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利徠(1813)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110/05/31)

撰文環球生技
日期2021-02-25
法說會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813 寶利徠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2/24    發言時間      15:40:56
發言人      李瑞賢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85-3934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7款     事實發生日      110/02/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2/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喜來登酒店(桃園市大園區大觀路777號)二樓新屋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9年度營業報告。
(2)民國109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109年度盈餘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09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02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31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提案事宜如下:
(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受理期間:自民國110年3月26日起至民國110年4月6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
110年4月6日下午4時前親洽或郵寄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至本公司股務室)。
(3)受理處所:寶利徠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南港里11鄰
長發路406號,電話:03-385-3934分機:337)。
2.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自民國110年4月30日至110年5月28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 https://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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