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5 杏一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3/10 發言時間 21:00:10
發言人 魏子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97076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0年度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17款 事實發生日 109/03/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龜山區文二一街68號(福容大飯店)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5)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案。
(6)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
(7)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案。
(8)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3/3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28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
會提出股東會議案,請於110年3月29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期
間為自110年3月19日起至110年3月29日止,受理處所:杏一醫療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333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一路108巷1號4樓,電話03-397-0761)。
2.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依發行及轉換辦法停止受理轉換期間自
110年3月30日起至110年5月28日止。
3.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其股東
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4.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0年4月28日起至
110年5月25日止,請股東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
,依相關規定說明投票。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