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藥(4191)決議通過辦理現增發行新股300~500萬股,暫訂每股38~55元

日期2021-03-26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91 法德藥 公司提供

序號      9    發言日期      110/03/25    發言時間      21:56:25
發言人      詹惠如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23-155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9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000,000~5,0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114,000,000~275,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每股新台幣38~5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50,000~75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增資發行新股
之15%,計450~750千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5%,計2,550~4,250千股由原股東按增
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股數、認股期限、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等及全權處理本
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
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
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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