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藥業-KY(6550)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110/06/11)

日期2021-04-08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50 北極星藥業-KY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0/04/08     發言時間     17:28:53
發言人     林維源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6-272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股東常會召開相關事宜 (新增股東會議案)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4/0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宏匯瑞光廣場內科創新育成基地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35號2樓212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2020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2.2020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健全營運計畫書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202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202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以股東會普通決議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擬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在台第一上市案
  3.擬辦理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銷售,並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
  4.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新增)
  5.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新增)
(四)選舉事項
  1.補選獨立董事一名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1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
    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
    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
    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
    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三)本公司2021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擬訂為
    2021年3月29日起至2021年4月8日止,受理提案處所:北極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98號2樓之1,電話:(02)2656-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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