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576 逸達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5/12 發言時間 16:00:13
發言人 詹孟恭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775001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9年股東常會通過之有價證券私 募案不繼續辦理
符合條款 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5/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0/05/12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前經109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以不超過10,000,000股之
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於股東會通過之日起
一年內分一次或二次辦理。
(2)考量該次私募辦理期限將於110年6月28日屆滿,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未募集之額度
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有價證券計畫,並提110年股東常會報告。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