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鎂醫(6633)董事會決議110年第一次私募現增普通股140萬股、每股14.5元,增資基準日7/15

日期2021-07-01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33 萊鎂醫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0/07/01    發言時間    17:10:18
發言人    陳仲竹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905951263
主旨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0年第一次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定價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7/0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7/0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
6月13日(91)台財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1,4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2,000,000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依據本公司110年07月01日股東常會通過之定價原則,擬以110年07月01日為第一
次定價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
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17.56元,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為0.74元,以上列基準計算價
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即17.56元為參考價格,並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及不低
於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訂定之。
私募訂價方式之合理性:私募之訂價原則除依相關法令辦理,且訂價不低於參考
價八成,已足以保障股東權益,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次辦理私募募集之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以利達成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目的,將更可確保公
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
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0/07/01。
11.參考價格:參考價格為新台幣17.56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14.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之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
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
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程序。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應募人繳款期間:110年07月01日~110年07月15日。
(2)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110年07月15日。
(3)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
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未來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
示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除上述授權範圍外,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
商議、變更一切有關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件,並授權董事長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
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之未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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