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力生(6824)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之競業限制

日期2021-07-29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6824 信力生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0/07/29    發言時間    16:25:38
發言人    黃冠榕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0-6566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之 競業限制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7/2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0/07/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鄭 翔
  (1)成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2)豐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3)碩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4)豪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5)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6)昱鈊精電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董事 鄭更義
  (1)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協易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3)源創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4)首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5)立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6)禾伸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7)旺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8)福邦創業投資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
  (9)福友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
  (10)文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
董事 黃冠榕
  (1)碩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
  (2)豪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董事
  (3)楊石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4)昱鈊精電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
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07/29~113/07/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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