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映(4155)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日期2021-08-04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55 訊映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8/04     發言時間     16:48:59
發言人     方雨豪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3-51602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8/0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0/08/0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尚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賴家德
董事:禾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偉傑
董事:永安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 黃清祥
董事:張德全
董事:劉祐慈
獨立董事:林詩怡
獨立董事:何麗芬
獨立董事:林志隆
獨立董事:陳谷泉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股東投票表決,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投資雷達 查看更多